成都地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将从4月1日起持续到4月30日。
资格认定申请的范围包括6类:
·2002年以来已在教师岗位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
·在其他行业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生;
·成都地域内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在职教师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由于各种原因在教师岗位工作而未办理的人员;
·社会其他非师范专业人员。
资格认定的收费标准为:在职教师、退(离)休教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第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只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需缴纳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外,还需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268元/次。